程明道:本體即工夫,工夫即本體(上)
作者:曾亦 郭曉東
來源: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布
原載于《宋明理學》(南京年夜學出書社,2009年出書)
時間: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玄月初四日乙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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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明道,名顥,字伯淳。世居中山博野(今河北定州),自曾祖程希振葬于河南伊川(今河南伊川),遂遷居伊川。由于他往世時文彥博題其墓表曰“明道師長教師”,教學場地因此后來學者多尊稱他為明道師長教師。生于宋仁宗明道元年,卒于神宗元豐八年(公元1032-1085),五十四歲。
仁宗嘉祐二年(公元1057),明道二十五歲,中進士,先后任鄠縣主薄、上元主簿、代上元令、晉城令、著作佐郎。神宗時,王安石變法,曾短暫參與其事,任三司條例屬官,遷太子中允權監察御史里行,但很快由于他對王安石變法持保存與批評的態度,改簽書鎮寧軍節度判官,歷任太常丞、知扶溝、汝州酒稅等職。哲宗繼位后,召為宗正寺丞,未及行而辭世。南宋嘉定十三年(公元1220),賜謚純公。淳祐元年(公元1241),封河南伯,從祀孔子廟庭。
明道在任處所仕宦期間,體現出了不凡的才干,他主簿鄠縣和任晉城令時所斷的兩個訟案,在南宋時就被支出《折獄龜鑒》之中,作為判案的范例。明道為官,以愛平易近為本,邢恕稱其“視平易近如子,憂公如家”,(《遺書》附共享空間錄,《門人伴侶敘述并序》)據楊時的記載,“明道師長教師作縣,凡坐處皆書‘視平易近如傷’四字,常曰‘顥常愧此四字。’”(《二程外書》卷十二)總之,明道之為政,“必使境內之平易近,兇年饑歲免一逝世亡,飽食逸居有禮義之訓,然后為盡”。(《外書》卷十二)可說是卓然具有現代循吏的風范。
明道雖然“達于從政”,(《遺書》附錄,《門人伴侶敘述并序》)但終不克不及被時君所用,在中心任職只要短暫的九個月共計二百六十三天,最高職位也只達到太子中允權監察御史里行,這是一個級別相當低下的言官,任處所官最高也只為縣令,是以,明道平生最年夜的成績不在政治而在學術,他與其弟伊川師長教師在學術史上并稱“二程”,一路為北宋儒學的復興做出了宏大的貢獻,他們不單是洛學的創始人,並且甚至可以說是整個宋明道學的實際創始人。二程之后,直至清代考據學興起之前,宋明六百年間幾乎一切有影響力的儒家學派,無不淵源于伊洛,其影響不成謂不年夜。
明道從小聰明過人,十四、五歲向周濂溪問學之后,概然有求道之志,其后又泛濫百家、收支釋老,終于前共享空間往六經,以《易傳》、《中庸》、《年夜學》、《論語》、《孟子》諸經籍為依據,樹立了本身的學說。伊川在總結明道之學的特點時說:“明于庶物,察于人倫。知盡性至命,必本于孝悌;窮神知化,由通于禮樂。”(程頤:《明道行狀》)這實際上也就是說,既能窮深極微,又能開物成務,不僅明道之學的精蘊盡在此中,就是整個宋明道學的基礎精力,應當也不過于是。
傳統上認為,二程之學淵源于濂瑜伽場地溪,但濂洛之間的傳承關系究竟若何,卻是學術界爭論不休的一至公案。呂年夜臨在《東見錄》中記載說:“昔受學于周舞蹈場地茂叔,每令尋顏子、仲尼樂處,所樂何事。”(《遺書》卷二上)這大要是二程與周濂溪有師生關系的最早記載,后來伊川作《明道行狀》,“知師長教師行事為最詳”的教學場地門人劉立之在《門人伴侶敘述并序》中均有類似的記載。在二程的語錄及著作中,也間或可以看到濂溪的影響個人空間之處,由此可見,二程曾經從學于濂溪之事是合適史實的。可是,從道學的譜系上看,問題并不在于二程能否曾經從學于濂溪,而在于二程能否得道于周敦頤。明道本身說:“吾學雖有所受,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貼出來”。(《外書》卷十二)這其實就是認為本身并不曾得道于周敦頤。其實二程問學之時,方十五、六歲,周敦頤也才三十歲擺佈,其代表作《太極圖說》、《通書》均未問世,是以,諸如黃勉齋“二程得統于周子”(《濂溪學案下》,《宋元學案》卷十二)之類的說法嚴格上說生怕不克不及成立。別的,據伊川之說,明道問學周子后,“未知其要”,以致于“泛濫諸家,收支老釋”,(《明道行狀》)這就進一個步驟證明了二程并未得統于周敦頤。大要二程之得于周子者,只是求道之志罷了,并不克不及說是道之本統。
明道的性情溫和而充養有道,和粹之氣,盎于面背,門人伴侶從之數十年而未嘗見其有忿厲之容,即便與人學術、政見分歧,也是心平氣和,從容相與。伊川在《明道行狀》中述明道氣象說:
純粹如精金,溫潤如良玉;寬而有制,和而不流;忠誠貫于金石,孝弟通于神明。視其色,其接物也,如陽春之溫;聽其言,其進人也,如時雨之潤。胸懷洞然,徹視無間;測其蘊,則浩乎若滄溟之無際;極其德,美言蓋缺乏以描述。
明道的氣象,中正純粹,溫潤寬和,如陽春時雨,而又渾然天成,所以人往往將明道比作顏子,認為是“生成之完器”。(全祖看《明道學案》序錄,《宋元學案》卷十三)在宋明諸儒中,明道在氣象上最為人們所稱道,不論后來道學分化若何,但各家各派對明道之氣象均贊譽有加,無一微詞。
明道平生的著作未幾,只要為數未幾的詩文書信奏折及講學言論,而與伊川的著作和語錄一路合編成《二程全書》,現在通行的簿本是1981年中華書局的校點本《二程集》。此中最能體現明道思惟與學術的是他的講學語錄,與伊川的語錄一路被朱子收拾編輯成《河南程氏遺書》與《河南程氏外書》。在這些語錄中,除《遺書》的卷十一至十四專門記明道語,卷十五至卷二十五專門記伊川語外,其他各卷都是把明道的語錄與伊川的語錄混編在一路,且年夜部門語錄不曾區清楚道語與伊川語,這給二程研討帶來必定水平的困難。
第一節 天道與天理
好像濂溪、橫渠一樣,明道對天道的體悟,也是起首從《易傳》進手,其天道觀,幾乎可從他對“易”字的懂得上體現出來,他說:
“六合設位,而易行乎此中矣”;“乾坤毀,則無以見易”。“易不成見,則乾坤或幾乎息矣”。易是個甚?易又不只是這一部書,是易之道也。不要將易又是一個事,即事盡天理,即是易也。(《遺書》卷二上,未注明誰語,《宋元學案》作明道語)
“生生之謂易,六合設位而易行乎此中,乾坤毀則無以見易,易不成見,乾坤或幾乎息矣”。易畢竟是甚?又指而言曰:“圣人以此洗心,退躲于密”,圣人示人之意至此深且明矣,終無人理會。易也,此也,密也,是甚物?人能至此沉思,當自得之。(《遺書》卷十二)
明道以上所引之經文均來自《系辭》上傳。在明道看來,“六合設位”,其存在只是一個天然的事實,可是,恰是因為有了“易”行乎此中,這一天然的事實才障顯出了他的主要性。但“易”畢竟是什么呢?圣人為什么要“特言易”?明道對此不厭其煩地提廝學者,顯然有其深意,他恰是要人們對這一問題予以沉思體會、默識自得。因此若何懂得這一所謂的“易”字,也就成為懂得明道天道觀的一個基礎切進點。明道提醒我們說,“易”指的是“易之道”,而“易之道”其實也就是我們所說的“天道”。明道又以道之“體”來指稱“易”:
蓋上天之載,無聲無臭,其體則謂之易,其理則謂之道,其用則謂之神,其命于人,是謂之性,任性則謂之道,修道則謂之教。(《遺書》卷一,未注明誰語,《明道學案》、《近思錄》卷一均作明道語)
天道之“體”被稱之為“易”。是以,要懂得“易”,起首就要懂得這一“體”字。朱子認為此“體”字猶“體質”之“體”,在朱子看來,這種作為道之體的“易”只是“與道為體”,即純然是作為本體性的道或理的氣質載體,屬形而下者,它與作為形而上的道或理分歧。這實際上是將“道”與“易”截然區別開來,即將“天之顯現”與“天之本體”劃分為二,而這種說法又淵源于伊川:
又云:“有道,又有易,何如?”此語全未是。更將《傳序》詳思,當自通矣。(原注曰:變易而后合道,易字與道字不類似也)。(《答楊迪書》,《文集》卷九)
易,變易也,隨時變易以從道也。(《易傳序》,《文集》卷八)
在伊川看來,“易”只是變易,即陰陽氣化之風行,人應從這種變易中往“合道”或“從道”,這也就是說,別的存在著一個與“易”相對的天道本體。但假如這樣往懂得“易”的話,《易傳》中所說的“六合設位”也就是“易”,“易行乎此中”與“六合設位”似二而一,均屬形而下之“氣”的范疇。這般我們則很難懂得明道為什么反復要人體會“六合設位,而易行乎此中矣”一語。假如依照伊川、朱子的懂得,這句話只是陳述了一個極其簡單的天然事實,實在沒有什么太多值得深究的處所。
明道尤其指出,“易”便是“圣人以此洗心,退躲于密”的“此”與“密”。假如“此”與“密”就只是在“氣”上懂得,那么,我們難免要問:圣人何故能夠以“此”來洗心?又有什么“密”之可言?顯然這一說法難以成立。舞蹈場地明道又稱,六合設位,只可言易行此中,而不克不及說“人”行此中,也不克不及說“神”行此中。(《遺書》卷十一)為什么必定要說是“易”行乎此中呢?因為假如說是“人”行此中,則人即被當作為一物,便是從“氣”的層面來懂得“易”;假如言“神”行此中,則不難使人將此“神”字懂得為鬼神,而鬼神在明道看來也是屬氣。是以,我們實不克不及依照伊川、朱子所懂得的“易”來懂得明道,對于明道來說,“易”作為“體”當然離不開“氣”,所謂“乾坤毀則不克不及見易”,但“氣”自己卻不克不及直接認為就是“易”,“易”有著更為豐富的內涵,所以說六合乾坤無“易”亦不成其為六合乾坤,即所謂“易不成見,乾坤或幾乎息矣”。是以,易之為“體”,并不是“體質”之聚會場地體,并不是從陰陽二氣上說,而是此天道風行自己就是體。換言之,“易”便是天道的顯現,而這種顯現自己便是天道本體,也可以說,易即道,道即易。
先平易近在作《易》的過程中,“仰則觀象于天,俯則觀法于地”(《系辭下》),可見“易”自己乃是人們對宇宙萬有觀察和體會的結果。六合年夜化風行,無一刻之暫停,是為“易”,“易”處于恒常的“變易”之中,所以又有“生生之謂易”(《系辭上》)的說法。在明道看來,這種生生的變易,恰是天道的表現:
生生之謂易,是天之所以為道也。天只是以生為道。(《遺書》卷二上)
天之所以為道,恰是因為天具有生生之德。明道以“易”為道之體,不是因為“易”如朱子所說的是道的“體質”,而是因為它能“行”于六合之中,而所謂“行”,也就是闔闢萬變、生生不息的意思,對于明道來說,恰是在此“行”中,道才完整得以體現其為道。是以,明道所懂得的天道,決不是靜態的、不動的實體,而是一個變動不居的、處于不斷生生變化之中的本體,從這一本體之中,本身創生、變現出一切宇宙萬有。
但“易”之為天道生生之本體,雖然自己不是氣,卻也離不開氣的存在,這就是明道稱“乾坤毀則無以見易”的意思地點,故明道又進一個步驟論道器關系曰:
形而上為道,形而下為器,須著這般說。器亦道,道亦器,但得道在,不系今與后,己與人。(《遺書》卷一)
系辭曰:“形而上者謂之道,形而下者謂之器”。又曰:“立天之道曰陰與陽共享空間,登時之道曰柔與剛,立人之道曰仁與義”。又曰:“一陰一陽之謂道”。陰陽亦形而下者也,而曰道者,惟此語截得高低最清楚,元來只是此道,要在人默而識之也。(《遺書》卷十一)
這兩段話的含義基礎上是分歧的,假如仔細加以剖析,我們可以發現,它們從年夜體上說可以分為三個層次:第一,形上與形聚會場地下,道與器的分別是存在的,並且“須著這般說”;第二,“道亦器,器亦道”,不克不及離開器而抽象地談論道;第三,“元來只是此道”,盡管我們承認道器的分疏,但最終器還是應該統一于道之中。教學
具體地說來,在明道看來,從理論上說,形上與形下,道與器的分疏是完整需要的,如他說:“‘形而上者謂之道,形而下者謂之器’。若如或許以清虛一年夜為天道,則乃以器言而非道也。”(《遺書》卷十一)以“清虛一年夜”為天道,這是二程對橫渠學說的總結。明道批評其“以器言而非道”,這幾多能夠有其誤讀之處,但同時也可看出,對于明道來說,“器”與“道”在理論上自應該有其分疏處,並且必須將他們明白地分疏開來。而明道之所以要強調二者的區分,其意圖是很顯然的,不過乎要向我們指出,不成以以器為道,從而銷道于器。對于我們人來說,總是生涯在一個實然的器物世界里,但也恰是因為這般,人們也就往往不難執器而忘道,其結果必定是生命于氣,人徇于物。是以,明道強調“須著這般說”,這恰是要向我們指出,在器物的世界里,有道存焉。但問題的關鍵在于若何進一個步驟懂得這個道字。《易傳》里說“一陰一陽之謂道”,又說“立天之道曰陰與陽”,概況上看,似乎都是以陰陽來指稱道。但在中國傳統思惟的語境下,陰陽顯然只能是氣而不克不及是道,所以明道才會說“陰陽亦形而下者”。
但是,為什么《易傳》中又要說“一陰一陽之謂道”呢?對于這一問題,朱子的處理方式是,將“陰陽”和“一陰一陽”相區別開來,一方面承認“陰陽”屬于“氣”的范疇,而另一方面則認為“一陰一陽”是陰陽循環不已的“理”。(《朱子語類》卷七四)但是,這樣的一種解釋似乎并不克不及真正令人滿意,將“一陰一陽”指為“理”,實在是有些牽強附會的嫌疑。退一個步驟說,即便《易傳1對1教學》這句話說的是陰陽循環不已,它的落腳點還只是在陰陽上,實在沒有什么來由讓人批準“一陰一陽”說的是陰陽的“理”。但明道的解釋粗看起來也頗令人費解。為什么明道會認為“惟此語截得高低最清楚”?既然是截得高低清楚,為什么又要說“器亦道,道亦器”?這些問題明道都沒有作出進一個步驟的說明。可是,我們假如能將下面兩條語錄合起來看,也就不難體會出明道的專心地點。其實明道無非想告訴人們,第一,道不便是陰陽,不克不及以陰陽為道,或許說不克不及以器為道,所以要無形上形下的分疏;第二,道又不克不及離開陰陽,我們必須就“一陰一陽”的生生變易中往體會道,離開了陰陽,也就無所謂道的存在,這就是所謂“乾坤毀則不克不及見易”的意蘊地點,“器亦道,道亦器”也應該在這樣意義上來加以解讀。
明道雖然說道亦器,器亦道,但我們更需求予以留意的是,明道關心的重心依然在于“道”。“器”的世界對于明道說來只僅僅說明了一個天然的事實,只要“道”才幹夠使一個“器”的世界具有興趣義,否則的話,“易不成見,乾坤或幾乎息矣”。因此他反復強調說,“元來只是此道”,“但得道在,不系今與后,己與人”。明道說“器”的目標,只不過是為了提示人們,既不要執“器”以為“道”,也不要離開“器”而抽象地談說“道”。事實上,對于明道來說,高低并不殊絕,道器原不相外,六合之間,原來只是此道此理,惟要學者在這一六合之間的萬事萬物之中往默識自得。是以,后來的學者們多稱明道的哲學為一種“一元論”或“一本論”的哲私密空間學。而這所謂的“一元論”,便是關于“道”之一元論,或許可稱之為“理”的一元論。
通過對明道之天道觀的剖析,我們完整可以認為,恰是“天”賦予了“理”的本體論特徵。是以,明道所說的“天理”,與上述所說的“天道”在內含上基礎上是分歧的。在二程那里,兩個詞在普通情況下可以相互通用,如明道說:“其理則謂之道”,(《遺書》卷一)又說,“有道有理,天人一也,更不分別。”(《遺書》二上)。就此而言,我們對明道天理觀的懂得,基礎上是安身于對明道的天道觀的剖析之上。但“道”與“理”二者之間也有某些細微的差別,年夜體上說,“天道”所指的含義相對寬泛一些,“天理”一詞則更扣緊人倫日用而言,使得天與人在本體論上實現了完整的統一。
如前所述,明道哲學真正關注的惟在此“道”此“理”,在明道看來,這個“天理”是一個恒常自存的廣泛存在者,它不會因為人為的原因而有所增減:
天理云者,這一個事理更有甚窮已?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。人得之者,故年夜行不加,窮居不損。這上頭來更怎生說得生死加減?是它原無少欠,百理俱備。(《遺書》卷二上)[共享會議室 未注明誰語,但明道曾說過許多類似的話,如:“天則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”。又說:“正人所性,雖年夜行不加焉,雖窮居不損焉,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者也”。(均見《遺書》卷十一) ]
而天理之所以遍在而恒存,是因為六合萬物都源之于它:
所以謂萬物一體者,皆有此理,只為從那里來。“生生之謂易”,生則一時生,皆完此理。人則能推,物則氣昏,不成道他物不與有也。人只為無私,將自家舞蹈教室軀殼上頭起意,故看得事理小了佗底。放這身來,都在萬物中一例看,鉅細年夜快樂。(《遺書》卷二上,未注明誰語,《明道學案》作明道語)
為什么說萬物都從“那里來”呢?明道的答覆是,“斯理也,圣人于易備言之。”(《遺書》卷四)而“生生之謂易”,這即提醒我們,必須從前述的天道易體生生不息來懂得這一點。故明道說,“生則一時生,皆完此理”,也就是說,此天道生生,便是天理的呈現。而此“生”,按唐君毅師長教師的懂得,“依明道之意,又非只孤立表現為一抽象廣泛而浮現于物之上層的生相,而共享空間是表現于其具體特別,而落實地與六合中其他物相感而有應之事中。”[ 唐君毅:《中國哲學原論·原性篇》,噴鼻港:新亞研討所,1968,第340-341頁。] 也就是說,這一所謂的生生之理,其實也就是某種感應之理,明道說:
“肅然不動感而遂通”者,天理俱備,元無欠少,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。父子君臣常理不易,何曾動來?因不動,固言肅然。雖不動,感便通。感非自外也。(《遺書》卷二上,未注明誰語,《明道學案》作明道語)
“感”作為先平易近領會世界的基礎方法,早就在《易傳》中就“備言之”:“六合感而萬物化生,圣人動人心而全國戰爭。觀其所感,而六合萬物之情可見矣”。(《易·咸卦》)六合萬物之理,即是在這一感通中“從那里來”。理論上說,萬物之間也能相感,但這一點對于明道來說實際上并不主要,因為物不克不及“推”,因此所謂的物物相感充其量只能說是一種消極的感應;而人能“推”,這一“推”字生動地表現出了人心積極的感應才能,如唐君毅所說的,“泛觀萬物之相感應,尚不切,只觀其別人與物之相感應,亦不切。此亦必須直落實到吾人之一己,而觀此一己之若何與其他之六合萬物相感,然后能深切著明其義。”[《中國哲學原論·原性篇》,第341頁。] 在明道那里,也是在這一意義上將此感應之理收攝于人的身上:
“萬物皆備于我”,不獨人爾,物皆然。都自這里出往,只是物不克不及推,人能推之。雖能推之,幾時添得一分?不克不及推之,幾時減得一分?百理具在,平鋪放著。幾時道堯盡君道,添得些君道多;舜盡子道,添得些子道多?元來依舊。(《遺書》卷二上,未注明誰語,《明道學案》作明道語)
這段話與前引“所以謂萬物一體者”一段話,所闡述的顯然是統一個內容,只是明道轉換了一個視角罷了。這兩段話我們可以對參來看。前一段話從天道生生處著手,故稱“從那里來”;這一段話則從我們本身的立場出發,則稱“都自這里出往”。兩者其實說的都是統一個生生之源,只是后者更強調人心對世界的感應,由此看六合萬物之百理萬理皆生于吾人之同心專心,從而人之心性本體的品德創造才能亦由此而加倍充足地予以障顯。這也就是明道“心具天德”之類說法所應有的內涵。
既然“從那里來”就是“自這里出往”,“萬物一體”也就是“萬物皆備于我”,那么,從這個意義上說,也就可以認為天人之間真正地貫通為一了。明道進一個步驟說道:
“六合設位而易行乎此中”,只是敬也。敬則無間斷。體物而不成遺者,誠敬罷了矣。不誠則無物也。詩曰:“維天之命,于穆不已。于乎不顯,文王之德之純。”純亦不已。純則無間斷。(《遺書》卷十一)
明道要人反復體會的“六合設位而易行乎此中”一句,在這里被詮釋為“只是敬也”。“敬”字是一個純然屬于描寫工夫的字眼,但竟然在這里被賦予了天道本體的位置,這相當耐人尋味。明道鄙人文中反復援用了《周頌·維天之命》一詩,將“於穆不已”的天道與“純亦不已”的“文王之德”相對舉,無非是要人們從親身的品德生涯中往領會與體證此天道天理之本體。換句話說,在“敬”的工夫中,即在“德”的“純亦不已”中,天理也就如如地向我們呈現了出來。同時,天理既然能夠無間斷地如如呈現,那么也就明示著人心能夠“純亦不已”。這樣,在非常積極正面的意義上,明道賦予了品德踐履的功夫以天道本體上的根據。是以,所謂“敬則無間斷”,“純則無間斷”,既可認為是本體之無間斷,也可以說是工夫上的無間斷,亦即所謂“天人無間斷”,(《遺書》卷十一)或許說,只是一個天理之無間斷。這里說的是工夫,同時也說的是本體,即本體即工夫,即工夫即本體。明道在這里婉言天人不貳,天人無間,他所講的天理既是從本體處立言,又緊緊扣住了人倫日用之間,緊扣住了人心之純亦不已、感通無礙,從而“此心即是天,盡之便知性,知性便知天,當處便認取,不成更外求。”(《遺書》卷二上)這樣,我們體認天理既不是“苦心極力”地往強制我心,又不是沒頭沒腦地懸空體認,而就個人空間是在日用之間通過工夫而當下體認,如明道說:
道之浩浩何處下手,惟立誠有可居之處。(《遺書》卷一)
“居處恭,執事敬,與人忠”。此是徹上徹下語,圣人原無二語。(《遺書》卷二上)
灑掃私密空間應對即交流是形而上者,理無鉅細故也。故正人只在慎獨。(《遺書》卷十三)
以上所說的只是日常生涯中的庸言庸行,但在明道看來,所謂的形而上者就只能由此才能夠得以體會,而德性之無間斷也就是天道之生生不息的寫照。這也就是明道所謂的“徹上徹下”之意。其實假如更嚴格地說,最基礎沒有高低之可“徹”,即不存在上、下之分。灑掃應對并不是“下”,“立誠”、“忠敬”、“慎獨”也不屬于“下”,這里并不存在所謂的由“下學”而“上達”的問題,因為對于明道來說,所謂的理,并無鉅細之分,也沒有高低之分。這是明道功夫論的獨到之處。
第二節 生之謂性與天命之謂性
在北宋諸儒當中,明道論“性”的學說極富有特點,并對后世產生了相當深遠的影響。《二程遺書》卷一中記載了明道論性說中最有代表性的一段文字:
“生之謂性”,性即氣,氣即性,生之謂也。人生氣稟,理有善惡,然不是性中元有此兩物相對而生也。有自幼而善,有自幼而惡,是氣稟有然也。善固性也,然惡亦不成不謂之性也。蓋“生之謂性”、“人生而靜”以上不容說,才說性時,便已不是性也。常人說性,只是說“繼之者善”也,孟子言人道善是也。夫所謂“繼之者善”也者,猶水流而就下也。皆水也,有流而至海,終無所污,此何煩人力之為也?有流而未遠,固已漸濁。有出而甚遠,方有所濁。有濁之多者,有濁之少者。清濁雖分歧,然不成以濁者不為水也。這般,則人不成以不加澄治之功。故用力敏勇則疾清,用力緩怠則遲清,及其清也,則卻只是元初水也。亦不是將清來換卻濁,亦不是掏出濁來置在一隅也。水之清,則性善之謂也。故不是善與惡在性中為兩物相對,各自出來。此理,天命也。順而循之,則道也。順此而修之,各得其它,則教也。自天命以致于教,我無加損焉,此舜有全國而不與焉者也。
這一段話在《遺書》中沒有注小樹屋明誰說,但古今學術界基礎上都認為是明道的話。不過,這段話同時也被認為難解,如朱子就屢次說其“難看”、“難說”,近人也有批評其語義曖昧、不甚明了者。宋明以來,對這段話的懂得一向是學者們關注的問題之一,不斷地有人為之聚訟不已。
“生之謂性”最後乃是告子的說法。明道在這里借用了告子的說法,但這能否意味著他批準告子的觀點呢?從字面上看,明道說“性即氣,氣即性,生之謂也”,似乎就是從氣稟處論人道,似乎與告子沒有什么分別。 但假如這樣來解讀明道,則明道的人道觀不單與孟子性善論相違,與《中庸》“天命之謂性”的說法不倫,也就是說,與正統儒家的觀念年夜異其趣。假如真是這樣,那么明道在儒家境統中顯赫的位置也就不克不及不令人懷疑了。但是,明道又確確實實提出了“生之謂性”的說法,這又應作若何解釋呢?要答覆這一問題,我們必須起首考核一下明道所說的“生”是什么意思,明道說道:
“六合之德曰生”,“六合絪缊,萬物化醇”,“生之謂性”,(原注:告子此言是,而謂犬之性猶牛之性,牛之性猶人之性,則非也)。萬物之生意最可觀,此元者善之長也,斯所謂仁也。人與六合一物也,而人特自小之,何耶?(《二程遺書》卷十一)
從這里我們很明顯地可家教以看出來,明道所謂的“生”,恰是《易傳》中所說的,也便是我們在上一節中所講的天道生生的“生”。在明道看來,天只是以生為道,而今生生之天道“命于人,是謂之性”。(《二程遺書》卷一)是以,明道以生言性,不單不違于《中庸》之義,而實際上恰是將“生之謂性”樹立在“天命之謂性”的基礎之上,或許也可以說,是以“生之謂性”的情勢來懂得“天命之謂性”,如他說:“平易近受六合之中以生,天命之謂性也”。(《遺書》卷十二)其實,既然天道只是生生,那么“天命之謂性”也就可以公道地解讀成“生之謂性”了,“生之謂性”只不過是“天命之謂性”的具體風行罷了,所以明道才會在本節開頭所引的一年夜段話的最后點出,“此理,天命也。”這也就是說,此理,即“生之謂性”所表現出來的理,也便是天命風行之理。由此可見,明道所說的“生之謂性”,最基礎上要說的不是告子所說的那個意思,告子所說的“生之謂性”,看到的只是人物所生的天然事實一面,而沒能夠看到由此“生”所體現出來的本然的天命之性;明道的順序正相反,他所強調的是,由此本然的天命之性直順而下,而由具體的“生”來表現出來,這就是所謂的“乾道變化,各正生命”,“六合絪缊,萬物化醇”,從而才好說“萬物之生意最可觀”,這般,則盡管天然如飲食男女,也可認為是本然的天命之性呈現與風行。這樣,明道的懂得雖然分歧于告子,卻也已經內在地將告子所說的含義涵攝于此中了,是以他在其本身的義理系統中認可了告子“生之謂性”的說法。但總的來說,我們還是認為,明道只是在借題發揮,只是借用告子的這一命題來闡述本身對天道與人道的懂得罷了,他真正所要闡述的,并不是那個無關乎人生意義的天然性命事實,而是《易傳》與《中庸》中為人生所賦予天命價值的那個事理,或許我們可以更準確一點說,他是通過《易傳》來解釋《中庸》,從而為人生賦予一種天命價值。
在明道看來,講天道生生,并不克不及只抽象地說一個“能生”的理,凡言“生”者必須連著“所生”來談,所以他要借用告子“生之謂性”的命題,也正因為這般,他接著又說“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”舞蹈教室。所謂“不容說”,指的是在人物未生的時候,天命之性即無所表現,甚至連“性”這一名字也無由確立。是以,我們只能就“已生”處言性,即在具體的“所生”中體察此天命之性。而就所生之物來談性,勢必就要觸及到“氣”的問題,如朱子所說的,“然天命風行,必二氣五行交感凝集,然后能生物也。”(《明道論性說》,《白文公函集》卷六七)明道恰是在這一意義上說“性即氣,氣即性,生之謂也”。這實質上是認為,只要通過氣稟才幹指向本然之性,也就是說,本然之性只要通過氣稟才能夠被我們所領會,離開了氣稟也就談不上性,因此說性便是氣,氣便是性。明道說“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”時,其意圖不小樹屋過乎是要指出,最基礎不克不及說有所謂“人生而靜以上”的性,雖然有天命之性,但天命之性必須只要通過生生之流才幹向我們明示出來,離開“生”就沒有所謂空頭的天命之性;而“才說性時,已不是性也”,意指在人物既生之后,我們才幹談得上真正的性,這一即生之性已不是“人生而靜以上”那種抽象的靜止的性了,這其實是進一個步驟地否認了有所謂的“人生而靜以上”、離生而獨存的性。是以,只此一性,原無二性。
如上所說,本然之性只要在生生中才幹向我們呈現出來,這就觸及到氣稟的問題。在明道看來,人稟六合之氣以生,但在稟受的過程中家教,不聚會場地成防止地會出現氣的清濁厚薄分歧,按明道的話來說,即有氣之“精一者”或氣之“雜揉者”的區別:
夫動靜者陰陽之本,況五氣交運,則益參差不齊矣。賦生之類,宜其雜揉者眾,而精一者間或值焉。以其間值之難,則其數或不克不及長,亦宜矣。吾兒其得氣之精一而數之局與?天理然矣,吾何言哉?(《程邵公墓志》,《二程文集》卷四)
這一段話是明道為其次子程端慤所作的墓志。我們不難發現,這其實可以認為是對明道“人生氣稟,理有善惡”的絕佳注釋。朱子稱此“理”字“不是說實理,猶云理當這般”,又稱“理只作合字看”。(《朱子語類》卷九五)從詞句上說,這也說得通,但對明道而言,實不用這般解,這句話的意思只是說,氣稟之有善惡,乃天理之天然。“善惡”在這里顯然不是倫理價值判斷意義上的善惡,它只代表著氣之“精”或“雜”的分歧,稟得中正精一之氣,是為善;氣有所偏會議室出租有所雜,是為過或不及,就是惡,所謂的惡,只是過與不及罷了。
氣稟有精雜善惡之分歧,能否意味著說人道有善惡的分歧呢?明道說“善固性也,然惡亦不成不謂之性也”,這似乎認為人道是有善有惡的。但明道又說,“然不是性中元有此兩物相對而生也”。這兩句話從字面上看起來完整是自相牴觸的。但我們若從明道思惟的整體來看,就不難給予一個公道的解釋了。對于明道來說,既然天道本體涵攝善惡于一本,則天命之性亦可以認為是超出善惡的,“道即性也”。明道曾說,“如說妄說幻為欠好底性,則請別尋一個好底性來,換了此欠好底性著”,(《二程遺書》卷一)可見,既不克不及說有欠好的性,也無所謂有好的性,性中本來就沒有此兩物相對而生的。明道在《識仁篇》中又說:“此道與物無對,年夜缺乏以明之”。(《二程遺書》卷二上)所表達的也恰是這一意思。天道與物無對,本然之性亦與物無對,年夜缺乏以言之,善(善惡相對之善)亦缺乏以言之。是瑜伽場地以,我們可以認為,對于明道來說,這一本然之性實超乎善惡之對待,只是如如一性罷了。同時,此如如一性并不是所謂“超出”的性,它必須經由氣稟才幹得以呈現,而氣稟既有精雜(善惡)之分,所以這一性之風行必定要遍現為善惡諸相。從善相中我們當然可以領會到本然之性,惡相也并不是不克不及向我們明示這一本然之性,所以明道說,“善固性也,然惡亦不成不謂之性也”。由此也可以看出,善惡作為一價值判斷,只是從本然之性中派生而來,并不是性的自己。
但是,我們說本然之性超出善惡,能否意味著明道贊成告子性無善無不善之說?同時,與之相關聯的另一個問題是,明道此說能否與孟子性善之說相違?從儒家特別是從道學家的立場來看,這兩個問題都是極不容忽視的。第一個問題的謎底是很顯然的,明道之說分歧于告子。對于告子來說,純然說的是氣稟之性,說的是人的天然的、生物的屬性,如“食色,性也”,說的只是生物學意義上的一個天然事實,因此無所謂善與不善的倫理規定。同時,性作為單純的材質,勢需要遭到環境的范圍,如湍水決之東則東,決之西則西,所以告子又說性可善可不善。告子說的是天然之性,而明道雖然也是即生言性,但他所說的性卻是本然之性。本然之性之所以超出善惡,只是因為善惡這種價值判斷的語匯缺乏以規定它,如胡五峰說:“性也者,六合鬼神之奧也,善缺乏以言之,況惡乎?”(朱子《知言疑義》引)同時,雖然善惡缺乏以描述此性,但此本然之性卻又不象告子說天然之性那樣肆意的、無規定性的。對于這一點明道說得很明白,“圣賢論天德,蓋謂自家元是自然完整自足之物”。(《遺書》卷一)是以,人們假如能隨順此性講座場地,則無有不善,所謂“若無所污壤,即當直而行之”。(《遺書》卷一)在這一意義上說,這一超出善惡的性,也可謂是純然至善的性。
在明道看來,孟子所說的人道善,只是說“繼之者善也”。“繼之者善”一語,出自《易傳》:“繼之者善也,成之者性也”。(《系辭上》)明道對之解釋道:
生生之謂易,是天之所以為道也。天只是以生為道,繼今生理者,便是善也。善便有一個元底意思。‘元者善之長’,萬物皆有春意,即是‘繼之者善也’。‘成之者性也’,成卻待它萬物自成其性始得。(《遺書》卷二上,未注明誰語,《明道學案》作明道語)
由此可見,所謂的“繼”字,不過乎指的是繼今生之道、生之理,而繼今生道心理,簡單地說來,就是一個現實的“生”字。天道生生相繼,天命之性由生生而如如呈現,這就是善,這也就是《易傳》中乾元善長的意思。假如進一個步驟予以剖析,這里其實又包括了兩個層面上的含義:第一個層面是從乾元生生之善上說,“生”便是“繼”,“繼”就是善,這是《易傳》中的自己義;第二個層面指的是繼此能生之理而生,其所生若能隨順此本然之性,則是善也,這是從已生的表現上說。明道自己并沒有向我們指出“繼之者善”可以有這兩個層面的含義,也沒有非常自覺地意識到這兩層含義上應該有這樣的分別,但就明道給我們的文本自己而言,則完整有能夠呈現出這樣一種詮釋的能夠性,從而得出這樣的結論也是應有的題中之義。從第一個層面上說,此善與物無對,乃本然的超出倫理規定的至善;就第二個層面上說,則是天道本體遍現為善惡諸相的善,則具有價值判斷的意味。
明道進而以水為喻,“夫所謂繼之者善也,猶水流而就下也。”“水流而就下”,原是孟子的比方。明道在此借用這一比方時,在用法上與孟子略有分歧。按孟子之說,就象水無不下賤一樣,人道無有不善,而不善之產生,乃外界之影響,如水之“過顙”、“在山”之類,假如沒有這些所謂內在之“勢”的阻礙,人道之善就會天然而然地呈現出來。這里說的實是人的本意天良性體。而明道則重要從水之清凈或染污這一角度來論性。在明道看來,原初之水本自清凈,其天然流出時假如不受外界染污,則此水仍然清凈,這就是“繼之者善也”,所謂孟子的“人道善”在明道看來應該在這一意義上加以解讀。此水在流出過程中,假如遭到泥沙的染污,就會由清變濁,這就是所謂惡,而此惡也只是所繼之善遭到染污罷了,所以說“謂之惡者非本惡”。由此可見,明道這里說“繼之者善”,重要是從前述第二義上說,便是從性之發用上說。是以,我們可以看出,明道心目中孟子道性善的“善”,也只不過是派生出來的善,而不是說本然的性善。對于明道而言,“人生而靜以上”的本然之性既然“不容說”,能夠說的只要已生之后的“繼之者善”,我們要領會所謂的本然之性,也只要通過這一“繼之者善”才有能夠,所以他稱孟子之人道善只是“繼之者善”。同時,“繼之者善”雖是表現層面上的善,但既然天道生生相繼能成善,即所“繼”者為善而不是惡,亦由之而反顯此本然之性純粹至善,這樣,明道就將《易傳》中“繼之者善”的說法與孟子性善之論會通了起來。
明道進而指出,水在門戶的過程中雖然有清濁之分,但淨水是水,濁水亦不成不叫作水,就象“惡亦不成不謂之性”一樣。從另一方來看,無論是“清”還是“濁”,都不是水中固有的兩兩相對之物,以此來比方“然不是性中元有此兩物相對而生也”。是以,水之清,只是本然清;性之善,亦是本然善。濁與惡都是派生出來的第二性的東西,因此我們才能夠加以“澄治之功”。但是,我們雖然能加澄治之功,卻不是說要另取淨水來替換濁水,也不是要將此濁水另置一隅,澄治的結果只是恢復了原初的水罷了;對于性而言,即不是“別尋一個好底性來,換了此欠好底性著”,所要做的只不過是隨順本然之性使之天然呈現,“若無所污壤,即當直而行之;若小有污壤,即敬以治之,使復如舊。”(《遺書》卷一)所以明道總結說:“此理,天命也,順而循之,則道也。順此而修之,各得其它,則教也。自天命以致于教,我無加損焉,此舜有全國而不與焉者也。”當然,這種“澄治之功”的條件是,我們要對這一本然的性、即所謂本體要有切實的體認,相應地,“澄治之功”作為一種工夫也就只能是一種直接體認本體的工夫。
責任編輯:汝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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